删除函数

删除一个函数。

概要

  1. DROP FUNCTION [IF EXISTS] name ( [ [argmode] [argname] argtype
  2. [, ...] ] ) [CASCADE | RESTRICT]

描述

DROP FUNCTION 删除一个存在函数的定义。要执行这个命令该用户必须是该函数的拥有者。必须要指定参数类型,因为几个不同的函数可能存在同名,但其参数列表不同。

参数

IF EXISTS

如果函数不存在,不会抛出错误。这种情况下会发出通知。

name

存在函数的名称(可选方案限定)。

argmode

参数的模式:要么 IN,OUT, INOUT,或 VARIADIC。 如果省略,则默认是 IN。注意 DROP FUNCTION 实际上并不会注意 OUT 参数,因为仅需要输入参数就能决定函数的身份。索引列出 IN, INOUT,和 VARIADIC 参数就足够了。

argname

参数的名字。注意 DROP FUNCTION 实际上并不注意参数名字,因为仅需要参数数据类型就能决定函数的身份。

argtype

函数参数的数据类型(可选方案限定)如果有的话。

CASCADE

自动删除依赖于该函数的对象,例如操作符号。

RESTRICT

如果有任何对象依赖于该函数,则拒绝删除该函数,这是默认的。

例子

删除平方根函数:

  1. DROP FUNCTION sqrt(integer);

兼容性

SQL标准中定义了DROP FUNCTION 语句,但是这和该命令不兼容。

另见

CREATE FUNCTION, ALTER FUN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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