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名

类名应该以个大写字母作为前缀(双字母前缀为 Apple 的类预留)。尽管这个规范看起来有些古怪,但是这样做可以减少 Objective-c 没有命名空间所带来的问题。

一些开发者在定义模型对象时并不遵循这个规范(对于 Core Data 对象,我们更应该遵循这个规范)。我们建议在定义 Core Data 对象时严格遵循这个约定,因为最终你可能需要把你的 Managed Object Model(托管对象模型)与其他(第三方库)的 MOMs(Managed Object Model)合并。

你可能注意到了,这本书里类的前缀(不仅仅是类,也包括公开的常量、Protocol 等的前缀)是ZOC

另一个好的类的命名规范:当你创建一个子类的时候,你应该把说明性的部分放在前缀和父类名的在中间。

举个例子:如果你有一个 ZOCNetworkClient 类,子类的名字会是ZOCTwitterNetworkClient (注意 “Twitter” 在 “ZOC” 和 “NetworkClient” 之间); 按照这个约定, 一个UIViewController 的子类会是 ZOCTimelineViewControll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