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发现(LLD)事项

发现应用集

应用集原型支持使用自动发现(LLD)宏。

应用集原型可以被同一发现规则下多个监控项型使用。

如果创建的应用集原型未由任何监控项原型使用,将自动从“应用集原型”列表中删除。

像其他发现实体一样,应用集遵循发现规则中定义的生存期(“保持丢失的资源期限”设置)-在指定天数内未发现它们将被删除。

如果某个应用集所有发现的项目中不再发现,将自动从中删除,即使该应用集由于设置“资源失效时间”尚未删除。

由一个发现规则定义的应用集原型无法发现相同的应用集。 在这种情况下,只有第一个原型发现将成功,其余的将报自动发现(LLD)错误。 只有在不同发现规则中定义的应用程序原型才能导致发现同一应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