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序列和其它类型的比较

序列对象通常可以与相同序列类型的其他对象比较。 这种比较使用 字典式 顺序:首先比较开头的两个对应元素,如果两者不相等则比较结果就由此确定;如果两者相等则比较之后的两个元素,以此类推,直到有一个序列被耗尽。 如果要比较的两个元素本身又是相同类型的序列,则会递归地执行字典式顺序比较。 如果两个序列中所有的对应元素都相等,则两个序列也将被视为相等。 如果一个序列是另一个的初始子序列,则较短的序列就被视为较小(较少)。 对于字符串来说,字典式顺序是使用 Unicode 码位序号对单个字符排序。 下面是一些相同类型序列之间比较的例子:

  1. (1, 2, 3) < (1, 2, 4)
  2. [1, 2, 3] < [1, 2, 4]
  3. 'ABC' < 'C' < 'Pascal' < 'Python'
  4. (1, 2, 3, 4) < (1, 2, 4)
  5. (1, 2) < (1, 2, -1)
  6. (1, 2, 3) == (1.0, 2.0, 3.0)
  7. (1, 2, ('aa', 'ab')) < (1, 2, ('abc', 'a'), 4)

注意对不同类型对象来说,只要待比较对象提供了合适的比较方法,就可以使用 <> 来比较。例如,混合数值类型是通过他们的数值进行比较的,所以 0 等于 0.0,等等。否则,解释器将抛出一个 TypeError 异常,而不是随便给出一个结果。

脚注

1

别的语言可能会返回一个可变对象,他们允许方法连续执行,例如 d->insert("a")->remove("b")->s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