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声明变量、常量或者参数时,都要指定其类型,需要确保是正确的类型。如果其类型跟其他变量、常量或者表的列的类型有关,最好的做法是在声明类型的时候使用“%TYPE”属性,可以提升子程序的健壮性。

    比如,“在子程序里声明变量和常量并赋值”章节示例中的函数 f_check_ware_exists 的参数 p_name 的类型定义为varchar2,这个参数用于在表 ware 里查询 w_name 列,所以其类型应该跟 w_name 保持一致。这里的写法有个潜在问题是,如果将来 w_name 列的类型变更了,这里的子程序可能需要跟着改变;否则子程序会失效。